一般来说,香港公司不能直接在大陆经营。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陆挂牌经营,那么按照大陆的法律角度来说其实是属于非法经营。
因为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不适用于大陆法律,不具备国内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而且注册地在香港,香港相关法律和大陆法律不适配。
香港和内地分属不同的工商及税务部门,内地公司在地方工商局登记注册并需要银行验资,开业后向国税部门报税,以证明自己公司的合法经营及合法纳税身份,最主要的凭据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所开具的发票。
而香港公司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注册,不需银行验资,向香港税务局报税,不使用发票,政府承认任何形式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也就是说香港公司是不需要向内地税务局报税的,如果不设立办事处也是不需要像当地工商部门登记的。香港公司不用对内地的工商税务部门负责(除非在内地设立了办事处),也正是这个原因,香港公司不能直接在内地经营。
那么为什么有一些客户可以在内地经营?接下来就来说说,如果您也符合以下几种情况,既能开展业务也能合法避税。
1. 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或成立中外合资企业
以您所注册的香港公司名义回国投资成立外商独资企业或成立中外合资企业,如此一来,便可以使您的香港公司在大陆合法经营。
但是这样操作的缺点是花费较高,手续较复杂。首先需要进行香港公司认证,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出具认证文件,然后到所在地的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最后在所在地进行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
这种操作形式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验资,因为回国投资时外商要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把资金打入,虽然各地政策略有差异,但是其中香港公司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不管是成立外商独资公司,还是合资公司,都要求外资公司的股东是香港人或者是外国人,不能是大陆人,如果此条件不符,则无法成立外资公司;如果符合这个条件,则可以在大陆成立外资公司,也是可以在大陆合法挂牌经营的。
2. 成立大陆的代表处或是办事处
如果您的香港公司在大陆运营只是联络客户或供应商使用,那么注册办事处或代表处是最省钱省事的一种方式,代表处或办事处一般可以不单独核算,也可以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因为代表处或办事处只是联系业务使用,一般不单独与客户形成直接的购销关系。大陆各个地区对办事处或代表处的要求均不一样,有的地区需要香港公司成立满2年以上,有的地区需要有香港公司当地居民任公司董事才行。代表处或办事处是只能做为接待或是做咨询服务的机构,不直接开展业务。
3. 对大陆公司做品牌授权
香港公司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品牌授权的形式。品牌授权操作很简单,以香港公司名义与国内公司签署授权协议即可,当然也有以商标授权的形式操作的,如食品行业,注册香港公司后,把食品包装上面的说明全部改成XXX公司监制的字眼,在产品售卖的过程中,以香港品牌的优势能够吸引更多客户消费,香港公司拥有良好的国际品牌形象、提升企业的国际地位,增加产品竞争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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